Thursday, March 31, 2005
Let the Standard Be the Same
這兩天的新聞篇幅最大的,莫過於是男記者與女主播偷情的事件。說實在的,這種新聞沒什麼價值,它不會讓我們的生活過的更好,充其量只是一個茶餘飯後的話題。 狗仔隊,現在隱然成為這個社會的道德糾察隊。用不道德的手法,告訴社會大眾道德的界線應該在哪。也因為狗仔隊的崛起,我們越來越重視名人的隱私,也提升了我們對名人的道德標準。有一個普遍的論點是:因為名人享受了較一般大眾更多的特權或利益,所以也應該要接受更高的道德標準。可是這些人之所以為名人,並不是因為他的道德標準比你我更高,而是因為他某方面的能力優於你我,既然只是專業能力的問題,我們憑什麼要求他們更高的道德標準? 好吧,你會說,他們是公眾人物,所以有教化社會的責任。這點我也不否認。當他們逾越社會價值觀或道德標準時,他們也確實被社會不留情的批判,所有私領域的東西都攤在大眾眼前,記者不停的電話騷擾或等候,只想看你如何出醜的作法,難道不就已經是最殘酷的懲罰了嗎?媒體不會說出這件事是對或錯,但充滿批判的言詞或譏諷算不算未審先判?如果社會需要負面教材,這也可以算是另一種告訴大眾道德標準的方法了吧? 當我們所認定的道德標準越高的時候,我們所做的卻愈發違背這個標準。道德層面的不可說,並不等於行為層面的不可做。批判很容易,可是我們的標準是否一致,反求諸己時會不會感到慚愧? 就像聖經中耶穌說的,「你們之中哪一個是沒有罪的,可以撿起第一塊石頭」。 有人敢撿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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