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ne 05, 2005

拍戲現場

昨天晚上我家樓下的快遞行變成了拍戲的場景,這已經是這幾個禮拜以來的第二次了。

為什麼我會知道呢?因為他們會架設一個差不多兩三層樓高的燈光源,那玩意可真亮,可以照亮整條巷子不說,連我家好像都不用開燈了。

第一次我只是好奇的從窗外看出去,可是什麼也沒看到,但是因為下著雨,所以我也沒有下樓去。昨天我就跑下樓去想要一看究竟,不過只看到一大群工作人員,演員好像只有兩男一女的樣子,我只有看清楚其中一個人的臉,我認得他,可是叫不出他的名字,也許下次可以問問B。

拍戲現場其實和電視演的沒兩樣,有一張導演椅,攝影機和光源,也有聽到五四三二的倒數聲。但是本著知識份子的自我期許(一方面也是怕被趕啦),我沒有厚臉皮的走到很近去看,只是遠遠的觀察,而且因為沒有我認識的人,所以也就回家去了。

說到拍戲,我有一個學弟的女朋友有當臨時演員的經驗。他們有一次在天母逛街,逛著逛著他女朋友就突然被問要不要拍戲,於是他就這樣莫名其妙的當了路人甲。聽說總共拍了快兩個小時,酬勞是兩百塊。因為是演路人,所以規矩還不少,不可以聊天,不可以東張西望,要好好的走路,反正就是要演的很像個路人就是了。那齣戲的主角是BAD裡面的A或D其中一個,劇名好像有什麼45的,好像今年暑假上檔。

說到這個倒是解答了我心中小小的疑惑,我每次看戲劇或電影時總覺得那些路人都好專業,大明星明明就在身旁演戲,怎麼就沒看到有人瞄他們一眼的?原來那些傢伙也都是臨時演員,難怪大家都很盡力的演好自己分內的角色。,何況在拍戲的過程中本來也就會封街(昨天我們家的巷子也有,一開麥拉以後,車子和人都不能走了),所以路人才能這麼的像路人。

我對他們拍戲是沒什麼意見,不過那個太亮的燈光是還蠻困擾的,還好他們昨天差不多十一點左右就結束,我也差不多就去睡了,因為今天早上七點有王建民,所以我睡到八點的期望暫時是沒有實現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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