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29, 2005
別了,中職
職棒又再度爆發了賭博的醜聞,這到底是危機還是轉機? 中華職棒到現在是第十六年,這表示我也看棒球看了十六年,雖然最近看大聯盟的時間增加,但中職依然還是我的最愛,如果平常沒事在家裡,又有自己喜愛的球隊比賽,我還是會看轉播。九年前,職棒最黑暗的時候,大家都會說,「那些比賽不都是玩假的嗎?」,可是我還是繼續看下去。可是現在,我不知道我是不是還會繼續相信他們一次。 以職棒球員來說,就算是像我這種看球看這麼久的球迷,要說發現異狀而懷疑有球員作假,我認為是不可能的,所以現在媒體上出現很多人說他們早就發現有問題,我認為只是事後諸葛。要是真的發現有問題,那也是一些比較親近球員的人士,可能聽到一些傳言所導致的。 棒球員的臨場狀況本來就有好壞,以他們所受的訓練,他們要演的讓大家都相信那是真的失誤或真的三振,其實太容易了。以投手來說,一個投手在場邊練習可以很厲害,每一個球種都很犀利,但就連教練也不能保證,那個上到投手丘的傢伙是不是能像在場邊那樣,還是連球都投不進好球帶,投手的狀況掌控,可以說是棒球場上最難的一部份了。以大聯盟水準之高,年薪上億的投手也都還是會有偶爾被打爆的表現,所以只是一兩場的失常,其實算不上是打假球的證據。 我本來以為以往打假球只是黑道組頭輸不起,需要操縱比賽來讓自己從中獲利,可是後來才發現,原來球員自己也是有插賭的,除了放水費,另外再靠賭盤撈一筆,這我想真的是棒球場上最黑暗的一面了。雖然說台灣球員的薪水和美日相比其實很低,但比起一般老百姓還是算高薪了,無論如何,買自己球隊輸或贏這絕對是不可原諒的是。 我也對檢調單位感到非常不以為然,如果他們真的是蒐集了許多事證才開始抓人,那為什麼才抓了兩個人就又停手了?這種事不是應該一開始就一網打盡嗎?是不是其實罪證還不足,還需要一些時間累積事證?可是一旦有抓人動作,風聲鶴唳,組頭球員有不收斂點的嗎?現在又能再蒐集到多少新的證據呢?要不就是像我在報紙上讀到的,警方定位這次的行動為「警告性辦案」,如果只是警告性,那我們是不是又要像九年前一樣,就只是這幾個代罪羔羊幫大家扛下來,球星級的球員牽涉利益太廣,所以不能動,等到風頭過去了,讓我們在下一個九年再重新看這些事情發生一次? 如果你問我是不是相信那些球員,我會告訴你,我不信,我也相信六隊都有球員涉案。其實我現在非常希望職棒停賽,球隊全部解散。因為中華職棒球團和聯盟之間一直都沒有很好的遊戲規則,無論如何,在現有的制度下,只會越玩越爛。雖然美國職棒已經走了一百多年看似制度完備,但還是會有勞資爭議,證明沒有什麼規則是完美的。但沒有二軍,沒有好的選秀制度,沒有願意花錢的球團,整個環境是不會進步的,就算是沒有爆發醜聞前的榮景,也一定會有消逝的一天。 陳金鋒選擇繼續在美國小聯盟打拼,我認為陳金鋒的大聯盟路應該走完了,他的罩門是在守備,還有那過高的三振率,就算上了大聯盟,也應該是個專職代打。因為沒有季中加盟日本職棒的例子,所以現在要他去日本是不太可能的。要回台灣來,我想一定是陳金鋒最不想的一條路,因為慘電台灣投手是應該,但要是他打不好呢?豈不毀了他一世令名?而且台灣沒辦法讓他的球技進步,只會讓人更懶散。看看陳致遠吧,身材絕對是東方人裡數一數二的(日本職棒也沒幾個身材比陳好的),可是留在台灣的結果,就是自我要求低球技退步,雖然在台灣還是吃得開,可是看到隊友彭政閔的表現,陳致遠能不慚愧嗎?這是大環境的問題,也是台灣職棒最大的瓶頸。 我寧可整個聯盟解散,等個五年十年的,等到大家有一定的共識和規則後,再另起爐灶。沒有失去就不懂珍惜,我寧願十年看不到台灣的職棒,也不要十年後再看到同樣的事再發生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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